為切實加強黑土地保護利用,維護國家資源安全、生態安全、糧食安全,23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黑龍江省黑土地保護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為加強黑土地保護利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扛起政治責任
堅持高位推進
黑土地是珍貴的土壤資源,黑土耕地是重要的農業資源和生產要素,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我省是農業大省,位于東北黑土地的核心區,黑土地量大質優,其中黑土耕地面積2.39億畝,占東北黑土區50.6%,典型黑土耕地面積1.56億畝,占東北典型黑土區56.1%。全省糧食總產量占全國的1/9,承擔著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責任。近年來,省委省政府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切實加強黑土地保護,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采取綜合措施保護好黑土地,不斷夯實國家資源安全、生態安全和糧食安全基礎。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把黑土地這個‘耕地中的大熊貓’保護好、利用好,使之永遠造福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東北黑土地保護規劃綱要(2017—2030年)》,落實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對黑土地保護立法工作部署要求,針對我省黑土地保護利用工作中反映出的實際問題,加大我省黑土地保護工作力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進一步將我省黑土地保護利用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將條例增列為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的年內審議立法項目。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高度重視黑土地保護利用立法工作,高位推動,采取“決定+條例”的立法模式,打好黑土地保護利用的立法“組合拳”。
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切實加強黑土地保護利用的決定》基礎上,省直有關部門深入大慶、齊齊哈爾、綏化等市開展立法調研。為加快條例立法進程,組成立法工作專班,統籌協調推進黑土地保護利用條例立法工作。
為確保立法質量和效率,省人大農林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前介入,與省司法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等部門協同推進法規起草工作,向省直有關部門和十三個市(地)人大常委會(工委)征求意見。通過省人大常委會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組織召開立法座談會、專家論證會,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省政府召開立法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并討論通過條例(草案)。省人大常委會多次召開黑土地保護利用立法專題會議,研究、聽取立法工作情況匯報,提出立法修改意見。
“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對我省黑土地的范圍作出明確清晰的內涵定義,并與耕地保護條例有機銜接起來,體現了系統觀念,為今后依法加強黑土地保護利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治保障。”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時鵬遠認為,制定條例十分及時和必要,對規范黑土地保護、利用、修復等意義重大。
遵循自然規律
突出龍江特色
為進一步破解條例沒有上位法可供遵循、省內外相關立法參考借鑒空間不大的立法難題,省人大常委會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緊貼實際,遵循自然規律,在突出龍江特色上下功夫,確保條例務實管用,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確定黑土地概念及分布。針對東北黑土地自然形成的,其原生態主要是草甸草原帶、濕地沼澤帶和灌木喬木森林帶,彼此之間具有不可分割的生態關聯性的實際,條例依據《東北黑土地保護規劃綱要(2017—2030年)》《東北黑土地白皮書》等,將黑土地定義為“以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質表土層為標志的土地”,分布于耕地、園地、林地、草原、濕地、河道、湖泊等范圍內,主要包括6種土壤類型。同時,在制度設計、保護措施等方面也充分遵循黑土地的成因保護規律。
完善黑土地保護利用的原則和機制。為體現保護優先、科學利用并行,條例明確規定,黑土地保護利用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全面保護、集約利用、用養結合、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的原則;黑土地保護利用應當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屬地負責、生產經營者實施、公眾參與的機制。
設立黑土地保護周。條例落實省委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黑土地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黑土地保護意識,營造黑土地保護的濃厚社會氛圍,將習近平總書記2016年在我省考察時第一次提出把黑土地保護好、利用好的指示日期,即每年5月25日所在周設定為黑龍江省黑土地保護周。
建立保護機制
壓緊壓實責任
黑土地的依法保護,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從黑土地保護利用實踐看,為解決好黑土地保護利用工作中的“單打獨斗”和“各自為陣”情況,必須建立和強化黑土地長效保護機制,構建嚴格規范的責任體系,用剛性的制度約束,扎實做好黑土地保護利用工作。
條例共8章68條,分為總則、保護利用規劃、保護與修復、建設與利用、監測與評價、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突出針對性和權威性,標志著我省黑土地保護利用工作邁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
建立違法行為發現機制。條例明確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黑土地保護利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協助組織實施黑土地保護工作;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黑土地保護利用情況實施巡查,配合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黑土地保護利用工作。
強化保護利用責任機制。黑土地形成需要日積月累,黑土地保護與利用也非朝夕之功。必須妥善處理好黑土地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堅持在保護中利用、在利用中更好地保護。對此,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黑土地保護利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為牽頭部門,會同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通過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實施田長制、林長制和河湖長制時,應當明確和落實黑土地保護責任,實施田長制應當按照行政區劃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設置省、市、縣、鄉、村和網格、戶七級田長;農業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采取提升耕地質量和改善農田生態環境的養護措施,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
強化質量評價機制。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本省黑土地調查、監測、評價的規程、規范和標準,組織開展黑土地調查,查清面積、分布、利用等狀況;負責黑土地調查、監測、評價結果的管理、維護、共享、利用等工作,建立黑土地地理信息監管平臺和黑土地數據庫。
建立獎懲機制。黑土地保護利用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條例進一步夯實主體責任,增強黑土地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把保護責任與獎懲激勵機制相掛鉤,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黑土地保護激勵機制,通過實施項目、保護試點和發放補貼資金等扶持政策,提高黑土地所有權人、承包權人、經營權人和有關管理單位保護黑土地的積極性。未盡到黑土地保護責任的,可以不予發放相關補貼資金;對于未盡到耕地保護責任的,可以將相關補貼資金交由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耕地保護支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為調動組織和個人保護黑土地的積極性,強化黑土地保護力度,條例進一步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在黑土地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作者:尹棟 黑龍江日報全媒體記者:閆紫謙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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